9612

向銀行辦理房貸過程中,被銀行欺騙能如何處理?

1.本人於9612月經由建設公司指定向某銀行東板橋分行辦理房屋貸款

銀行業務員並沒有提供「限制清償期間」與「得隨時清償」兩種方案讓我們選擇

因為當時我們已經將房子委託出售

因此被迫簽下含有兩個月違約金的約定借款書。

是否違法?2.當貸款撥出時

銀行業務員未經我們同意

擅自塗改借款約定書

提高了貸款利率

我們只是被告知。

是否違法?3.六月底預計要清償貸款時

即向銀行業務員表示要商討違約金之事

因為購屋者也是向該銀行西湖分行辦理貸款

七月九日當天下午

我們正和銀行業務員當面研討減免違約金之事

即發生西湖分行與東板橋分行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

他們彼此確認金額即匯款完成程序

銀行業務員便告知程序已完成

無法更改。

是否違法?4.七月11日本人向金管會詢問上述情況

金管會表示會請銀行主動與我們連絡

先進行協商。

當天下午銀行業務員來電說明:銀行與我們各退一步

我們要將售屋餘款全數存入東板橋分行之帳戶

但可以自由運用

銀行將退回一個月違約金至本人帳戶。

程序上是要我們等該行員上簽呈

時間約一周。

沒有書面憑証可以提供

他要我們只能相信他。

於是本人在七月16日便將餘款存入東板橋戶頭。

5.八月12日銀行業務員來電表示

一定要我們購買永豐銀行提供的投資基金

才會考慮退回一個月違約金

因此

我們已經不太相信該行員所傳達的資訊

經由進一步了解

簽呈早已經被總行否決了

因此

我們已經無法相信銀行所講的話

誠信蕩然無存的情況下

請問各位我該如何處理較好呢?感謝!
板大您好: 以下是我的建議跟評估!

如果你有證據

你可以先投訴!

但是因為不知道你實際合約書方面的問題!

如果說說證據對你是有利

合約書也沒有就可以直接提告!

你可以到銀行公會或者金管會投訴!

如果她們沒人理你

你可以找水果日報

他們很喜歡這類的內幕!

PS:另要提防有心人士來詐騙你。

有很多人還被騙了數萬元

人急需用錢時會變得比較不會多想

甚至會亂了

慌了!

所以ㄚ瀚強烈建議不要亂聽信一些不實的話跟謠言

尤其是尚未撥款便要收費(強制公文費、文件輸送費、經理舒通費~等等籍口)或辦手機門號之公司。

參考資料 自己  真心相待  誠信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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