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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申請

家中只有我公公一人在上班還有2ㄍ小孩要帶要養還有我小姑找不到工作請問這樣可以申請低收入戶嗎?(有保險)
以這種情況很難申請

主要是:家庭人口計算

公公要申請低收入戶

那麼公公婆婆和他們所有子女

收入、財產都要合併計算

以台灣省各縣市標準房地產260萬以下(台北市500萬除外)

家庭收入平均每人9660/月以下

家庭存款平均每人75000元以下家庭人口中

有16歲以上

65歲以下得人口、除有工作收入證明外

沒有工作得人也要核算收入(由政府定一個數額作為收入標準)所以小姑沒工作也會核定收入

家庭主婦也會核定基本工資。

不是沒工作沒收入

或沒申報所得稅

就能申請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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