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3

有關勞資爭議 -(急~)

我在9603~9701在職爭議公司。

除了違法扣元公司提撥勞退外

另有離職後薪資給付不完全等爭議事項。

在知識爬文後也尋途徑到勞工局提出申訴。

申訴以上內容

填寫的是調解而非協調。

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勞資方面的專家

先感激每位提供意見的大大~1.勞工局介入調解能否強制勒令改善?2.調解時我該帶物證來佐證嗎?還是依法控告時再帶?3.若出面調解兩次未果

是否該循法律途徑?4.若循法律途徑

除了原本的勞資爭議以外是否能另求償? 我又能求償哪些?我聽說申訴是沒用的

惡質的公司只會一拖再拖。

雖然已經做好最壞的打算

但是我覺得這樣惡劣的公司若沒有受到一點教訓真的會很不甘心!

我為的也是爭一口氣

運氣好頂多拿回我該得的薪水還有倍多扣的勞退而已。


樓上二位大大沒弄清楚

版大申請的是調解

不是協調。

勞工局在處理勞資爭議案件

調解跟協調還是有所不同的。

至於調解有沒有效果

只要還是看勞工局調解人員處理事情的態度跟技巧。

老實說

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承辦人員、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素質不一

調解結果能否如勞方所願

恐怕還是未知之數。

但如果說勞工局沒有強制執行力

向其申訴是無效的!

那就太小看我們的公務人員了!

政府當然不能強制公司給付薪水或其他費用(就算是法院也是一樣

頂多也是判決應給付)

但是經由調解委員達成調解方案

就算資方不同意

可能調解不成立

當進行訴訟時〝記載清清楚楚的調解紀錄〞送進法院時

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得到有利的判決。

在此同時

資方如有明顯違法之事實

勞工局可以逕行罰鍰處分

甚至實施勞動檢查

到時候公司反而是得不償失滴。

給版大的建議是:1.挑選一位經驗豐富的調解委員(可以請承辦人推薦)2.調解之前多方面請教專家

甚至先行跟你的調解委員談一談。

3.資料準備是一定要的

免得因為資料證明文件欠缺

需要再下一次調解。

祝福你有一個滿意的結果~ 參考資料 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1.勞工局是居中協調

和法律上的調解室不一樣的

協調沒有強制性

政府只能依照公司不法的行為與以罰緩

但沒有辦法強制對方給資遣費或其他費用2.若兩次協調後未果

只能走民事庭訴訟

尋法律途徑強制執行3.去勞工局協調當然要待相關佐證

若沒有任何證據恐怕比較不利4.基本上若訴訟贏了

要求對方賠償你應有的權益外

好像也要賠償你的訴訟費
申訴是真的沒用勞工局頂多有行政罰則對公司

要是不給錢你也沒皮條所以勸你打消念頭最好還是還是走法律途徑不過倒是可以向勞保局申訴

雖然拿不回錢應為一樣是行政罰則但是罰款可多很多查到一個案例罰三倍並追溯公司到成立所以知道麼做了吧....但是要有憑據
依我的看法 你已經申請了調解 代表勞工局也認為它違法了光是扣勞退提撥 如果是從你的薪水扣 那它就準備吃不完兜著走了 嚴動違法 薪資給付不完全 又更違法 ^^你應該可以放心 你有沒有問過勞工局的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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